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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署、市统计局,省农垦总局统计局:
为加强普查中心系统基础建设,提高市、县普查中心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按照《黑龙江省统计系统干部培训规划》和《2007年全省统计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精神,省局决定在7月份举办四期全省普查中心系统人员业务轮训班,对全省县(区)以上普查中心系统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
1、 第一期轮训班: 7月1日报到,6日结束;
2、 第二期轮训班: 7月8日报到,13日结束;
3、 第三期轮训班: 7月15日报到,20日结束;
4、 第四期轮训班: 7月22日报到,27日结束。
二、培训地点
省统计局教育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联部街14号)
三、培训要求
1、 请各地接此通知后,按名额分配和以上要求,选派普查中心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2、 学员食宿及培训费由省局承担,往返路费由派出单位承担。
3、 请于6月27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职务、民族、联系电话)报省局教育中心。
联 系 人:周 录 安秋菊
联系电话:0451—82623310 IP:706
0451—82620285 IP:703
附件:全省普查系统人员业务轮训名额分配名单
二OO七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全省普查中心统计人员业务轮训班名额分配表
第一期(人):哈尔滨(8) 牡丹江(17) 大 庆(20) 佳木斯(3) 鸡 西(4)
第二期(人):哈尔滨(8) 伊 春(36) 双鸭山(5) 绥 化(4)
第三期(人):哈尔滨(8) 大兴安岭(33) 鹤 岗(2) 省农垦总局(10)
第四期(人):哈尔滨(8) 齐齐哈尔(22) 七台河(8) 黑 河(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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