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行业动态
龙江省情
绿色农业
新闻中心
统计出版
统计数据
统计教育
经济分析
互动咨询
统计法制
部门统计
统计解读
市县观察
办事指南
组织机构
搜 索: 标题 全文
 
《黑龙江省统计监督处罚条例》宣传口号

来源:    日期:2008-1-17 0:00:00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黑龙江省统计监督处罚条例》

2.依法办统计,依法治统计,依法兴统计

3.增强统计法律意识,自觉实施依法行政

4.科学的决策源于统计,统计的生命在于真实

5.建立统计登记制度,掌握统计调查对象

6.实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制度,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

7.准确、及时地填报法定统计报表是每个统计调查单位应尽的义务

8.拒报、迟报统计资料是一种统计违法行为

9.利用统计数据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是一种政治上的腐败行为

10.树立党的实事求是优良传统,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为

11.认真贯彻统计法律、法规,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12.维护统计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