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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志勇:新形势下统计执法新思路和新方法的探讨

来源:    日期:2008-1-22 0:00:00

统计监督检查工作是为了宣传贯彻落实《统计法》、提升统计工作地位、改善统计工作环境、加强统计基础建设,最终达到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目的。通过几年来的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根据社会的发展和经济形势的变化,笔者认为在工作思路上要有新的变化、新的突破和提高。

  从改革开放至今,个体和私营经济迅猛发展。特别是近几年来,个体和私营经济发展更为迅速。从两次全国普查的情况看,2004年末,徐州市个体经营户262700户,比2001年增加117476户,增长80.89%,从业人员718483人,比2001年增长163.84%,营业收入5270231万元,比2001年增长521.62%。从经济总量上看,到2005年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增加值达628亿,占全市GDP的比重达52%。无论是在非公有制企业增加值和数量上,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和增长。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经济结构变化很快,非公有制企业经济实力增强。但是,相应的统计数据上报质量却不容乐观。大家知道,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核心,数据的准确与否,不仅影响各级领导的科学决策,也影响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自《统计法》、《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江苏省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办法》等统计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来,统计事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依法治统的新格局正在逐步形成。但是,在统计执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经过多年的统计普法宣传,社会上对统计有了一定的认识,但是还存在《统计法》是“软法”、“豆腐法”的想法,约束力不强,甚至我们自己的执法人员在思想上同样没有高度重视。这直接或间接导致了部分统计执法人员缩手缩脚。主要表现在:一是目前统计执法对象多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特别是涉及到一些管财、有权的部门。这种特殊性,造成了执法人员怕因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影响了单位之间的关系。二是由于统计执法人员与辖区内各单位的统计人员接触较多,碍于情面,结果查处不力,显得疲软。三是对执法工作缺乏信心。一般统计部门重业务活动、轻法制建设,重指导、轻监督的观念仍普遍存在,有的执法人员总觉得执行起来不如税务、工商、公安执法有力,处理案件落实起来难度较大。

  二、人员素质不到位

  执法工作落实的如何关键取决于执法人员的素质。而执法人员的素质已成为影响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的原因,主要表现为:一是由于当前统计部门人员相对较少,虽然设有统计执法机构,但执法力量、水平欠缺。二是对统计违法行为检查力度不够大,即使发现了问题,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三是有的执法人员缺乏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对处理统计违法案件的程序、取证、处罚等方面的不熟练导致执行不严。

  三、对瞒报行为监督检查不力

  由于经济形势的变化,大量非公有制企业的大量涌现。以往的执法检查大量以查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以查处“公有制”企、事业的虚报行为为主,对查处非公有制个私企业瞒报统计数据的行为力度不够,思想认识不到位,方法手段不得力。

  四、执法的方式方法需改进

  一是对以往统计执法中的成功做法缺乏很好的总结,对以往的经验教训也没有深入的探讨。二是对执法中遇到的难点、疑点问题缺乏研究。三是对违法行为的查处规律、办法缺乏总结,执法检查的方式方法欠缺、单调等等。

  针对上述问题,特别是随着当前形势的发展,作为执法人员只有从知识水平、业务技能、执法素质、检查方法等方面改进、提高,不断发现新问题,认真总结以往执法检查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方能真正掌握执法工作中各种因素之间内在的、必然的联系,才能确保统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针对当前统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我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宣传《统计法》,提高法律意识

  知法是守法的前提,只有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人员都充分了解《统计法》的精神和要求,才能促进《统计法》更好地贯彻实施。为此,我们要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深入宣传《统计法》,使广大个体和私营业者学习《统计法》、了解《统计法》、按照《统计法》的要求,把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作为行为准则,自觉行动。要利用“五五”普法宣传的开局之年和统计执法大检查的时机,广泛深入地开展强有力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查处、报道、暴光统计违法行为,达到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使社会各界的统计法律意识有新的提高,为依法统计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顺畅的统计工作秩序。

  二、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

  统计法律、法规和检查规范确定以后,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顺畅的执法秩序,决定的因素在于人。统计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水平影响行政执法效果,关乎政府形象。面对非公有制企业高的迅猛发展,新事物、新情况层出不穷,要加强对统计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学习就成为统计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因此,要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人力资源培养,统计职业技术再教育工作体系,切实树立终身学习和全方位学习的观念;配备较高素质的执法检查人员,使其尽快掌握基本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和执法检查工作技能,促进执法检查人员素质的全面提高。

  三、加强乡、(镇)办事处统计基础工作,保证数据来源准确、及时

  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乡、(镇)办事处的统计管理职能,及时掌握和上报辖区内新增企业的及生产经营情况,避免发生漏报的情况。对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硬件建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设备,有相对稳定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要持证上岗,并建立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有统计管理制度,以确保基层统计部门的数据来源准确及时。

  四、对财务、统计制度不健全的个私企业进行科学评估

  执法队检查了某县10家私营工业企业,其中有9家木业公司存在瞒报情况,基本上是两套帐,一套在老板手里,而为应付工商税务的另一套帐委托专门会计人员做假帐。有的会计身兼数职,同时为几家企业做假帐。为核实企业的真实情况,我们到企业实地检查,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入库、产品销售出厂,生产线的能力、产量,生产时间、工业用电量、工人工资等有关数据指标进行比较核对,进行科学评估后得出相对准确的数据指标。同时我们又到税务部门核实情况,根据税务部门介绍,有的企业为逃税,报企业停产,采取白天停产晚上生产的办法,为掌握企业真实情况,他们扛着摄象机,夜里到企业拍摄,调查取证。

  由此可见,随着经济的发展,大量非公有制企业的涌现,统计数据瞒报的现象是存在的。要抓好统计数据的上报,一是要运用法律的手段,严格执法,促使企业依法上报统计数据,另一方面就是要进行科学评估。

  五、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平台,资源共享,及时了解新增企业

  建立和完善工商、税务、民政、质检等单位之间信息共享和适时更新的市基本单位名录库。新增企业要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从网上既可了解新增企业情况,避免漏报。

  六、部门联合,加强联系,协调联动

  统计执法涉及面广,单靠统计部门一家力量很难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这就需要在具体执法检查工作中,一是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即主动与政府法制机构、监察局、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工作,以增强执法的力度和效果。使执法工作变被动为主动。二是要加强与上级统计执法机构的联系,与县、区统计执法部门沟通,以确保统计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统计执法检查既要抓法制宣传,做到人人知法、懂法、守法,又要在执法检查中真抓实干,敢于碰硬,既要抓“公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虚报”行为,更要抓非公有制企业的“瞒报”行为。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真正使统计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从源头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做到“不出假数,真实可信”。逐步朝着建立一个“准确、全面、科学、高效”的统计体系目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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