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行业动态
龙江省情
绿色农业
新闻中心
统计出版
统计数据
统计教育
经济分析
互动咨询
统计法制
部门统计
统计解读
市县观察
办事指南
组织机构
搜 索: 标题 全文
 
违法还嚣张 罚你没商量

来源:    日期:2008-1-20 0:00:00

对于统计执法检查,许多单位都感觉很新奇。而且还有一些单位认为,上报统计数字是否准确,无关大碍,不会造成任何不良后果。在全国经济普查结束后,我市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在这次大规模的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大部分法人单位对执法检查还是能做到积极配合的,然而仍有一些法人单位对统计执法检查缺乏正确的认识,不但不积极配合,反而以种种借口予以干扰、阻挠,企图达到逃避执法检查的目的。因此,宣传普及统计法律法规,加强统计执法力度,提高人们对统计工作的认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

  2005年年初,平谷区统计局在对法人单位填报的经济普查统计报表进行核实时,发现某房地产公司当年竣工了一个高层住宅小区,然而在其上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情况表中,商品房建设投资额、设备工器具购置填报数字过小、其他费用为空项。对此,平谷区统计局决定对该公司进行统计执法检查。

  2005年3月16日,平谷区统计局通知该企业定于2005年3月22日对其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当执法人员按期到达该公司时,该公司只有一名新招入的现金会计(兼职统计员)在场。当执法人员向她出示执法检查通知书和统计执法检查证后,这名统计员说:“我只能给你们签《执法文书送达回证》。如果你们要检查,就得等我们财务主管来了,所有财务账本和统计报表都在她那里,我无法提供。”可该公司财务主管到达公司后,却对执法人员说:“今天工商局的也要来我公司办公务,请你们换个时间再来执法检查。”对统计执法表现出一幅冷漠的态度。通过执法人员耐心的说服工作,近中午11时许,该公司财务主管才接受了执法检查。但在检查过程中,对统计检查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又迟迟不予提供,给检查工作造成很大的困难。

  在对“其他费用”指标进行了认真核查后发现:该公司财务账目中,应计入其他费用的数目为114万,而在其上报的报表中所填报的却是空项。当执法人员询问此问题时,该公司财务主管却说:“支出和收入到年底一起转入利润,我们认为费用就不应填报。”很明显,该公司财务主管对指标的理解与全国经济普查调查方案中的指标解释大相径庭,其上报的报表中其他费用指标为空项显然是错误的,构成了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

  对该公司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平谷区统计局决定予以立案处理。当执法人员向该公司送达《统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时,该公司财务主管根本不予理睬,且嚣张的说:“罚我一分钱试试!”并拒签《执法文书送达回证》。

  为维护统计法律的尊严,平谷区统计局按相关程序依法对该单位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做出了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当执法人员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该公司时,该公司的负责人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随后,该公司财务主管主动到统计局,承认是自己对统计指标理解不清楚造成了瞒报统计资料导致企业上报统计资料失真的事实,并请求从轻处罚。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构成了提供虚假经济普查资料的违法行为。对统计执法检查,受查人员非但不能正确对待,反而藐视执法人员,阻挠执法检查,态度恶劣、气焰嚣张,给统计工作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最终,平谷区统计局按照法定程序,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

  通过执法检查,引起我们的深思:上报统计数字是否准确无误不仅仅是反映一个单位、一个地区的经济状况,还能直接影响到我国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统计数据的不真实会造成党和国家决策的失误。为了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基层统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统计知识、财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只有打下坚实的统计工作基础,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才能在统计过程中做到统计数据真实、可信。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