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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光一等:山东省非公有经济核算问题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经济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益补充和必要部分,到成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再到今天的大力发展,其地位不断上升,因此成为人们研究和探讨的热点之一。但是,在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中,非公有经济统计的地位和作用尚未引起足够重视,非公有经济统计的定位问题尚未解决好,从而导致非公有经济指标概念不清,统计范围不确定等诸多问题。使非公有经济增加值核算缺乏理论上的指导和制度上的保证,而方法上的不完善,又给实际操作带来很大困难。为此,本文将着重对非公有经济核算理论、方法进行研究,力求正确把握非公有经济发展状况,为党政领导决策和社会各界服务。
一、界定非公有经济的原则
划分公有经济和非公有经济的标准,应从所有权,而不是从经营权、使用权或占有权等角度出发,来确定经济主体的基本属性。这是由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国情决定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平衡性,决定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马克思认为,所有制是所有权的经济基础,所有权是所有制的法律表现。从这一意义上讲,公有经济和非公有经济的根本区别在于生产资料归谁所有,生产资料归全民或集体所有,即为公有经济,反之为非公有经济。因此,划分公有经济和非公有经济,应以生产资料所有权作为最终的、惟一的标准。
(一)划分非公有经济的总体原则
统计指标按所有制划分经济类型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分类之一。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经济成分的规定》已经对我国经济中所有制成分构成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整个国民经济分为如下两大类:
公有经济:国有经济、集体经济
非公有经济:私有经济、港澳台经济、外商经济。
该规定同时对各种经济成分的划分办法做出了具体要求:以现行经济类型分类标准为依据,把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作为纯公有经济,个体私营、外商独资和港澳台独资经济作为纯非公有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合资合作和港澳台合资合作经济作为混合经济。对混合经济中的公有和非公有划分,一般采用资本金比例方法推算,即按照企业资本金中国有、集体、外商、个人所占比例,对混合经济的总产出和增加值进行分摊测算出国有成分、集体成分和其它各种所有制成分。对没有执行按经济类型分类的其他行业,我们根据各行业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二)分行业非公有经济的界定。划分各行业非公有经济部分是核算的基础,具体如下:
1、第一产业:第一产业(农业)的生产活动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农场,另一类是农户。据有关规定:“农村中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经济所有制经济”。所以农场的生产活动属于公有经济。农户的生产活动,由于农业生产中最重要的要素之一――土地仍然属于国家所有,以土地为主要要素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农林牧渔生产均作为集体经济。所以第一产业中非公有经济主要包括个体私营养殖业、捕捞和其它个体农业。
2、第二产业:按照划分非公有经济总体原则,第二产业非公有经济成份,应包括工业和建筑业中纯非公有经济企业和混合经济中按“注册资本金”分摊出的非公有部分。
3、第三产业中非公有经济的划分。第三产业包含行业门类较多,经济成分比较复杂,划分方法不尽相同。
(1)房地产业:房地产业中的房地产管理业、开发业等按“注册资本金”构成分解,城市居民自有住房与农村居民自有住房服务归入个体。
(2)金融保险业:股份制银行和保险公司中非公有部分。
(3)交通运输邮电仓储业和批零贸易餐饮业:主要包括个体私营、外商独资等纯非公有经济、及公路、水上运输业、运输辅助业、批零贸易餐饮业、仓储业等“混合经济”中非公有部分。
(4)其它服务业:由于这部分无法按登记注册类型分,因此应根据隶属关系和经费来源来确定所有制性质。其他服务业中非公有经济主要包括社会服务业中的居民服务业、旅馆业、租赁业、旅游业、美容美发等娱乐服务业、计算机应用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中的非公有部分;教育、文艺及广播影视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保障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中的个体私营部分。
二、经济增加值的核算方法及结果
由于资料来源等原因,在当前条件下,仅依靠“注册资本金”来划分、核算非公有经济增加值,很难全面、圆满解决问题。必须采取综合的方法来划分并核算非公有经济增加值。即资料比较健全的行业可以从“注册资本金”角度进行划分、核算,资料比较缺乏和未按经济类型划分的行业可以从“营业收入”、“总产值”或其它角度来划分、核算。具体方法如下:
(一)按“资本金”计算。各专业限额及限额以上统计报表,由于有较全的“资本金”资料,各行业经济类型中非公有经济数据合并方法如下:
非公有经济=纯个体私营经济+港澳台及外商独资经济+∑((个人资本金+外商资本金+法人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中非公有的比例)/混合经济全部资本金)×混合经济。
(二)按“主要相关指标”推算。对限额及限额以下行业和没有按经济类型划分的行业,则主要是根据各行业非公有经济的“营业收入”、“总产值”和“社会商品零售额”等主要指标进行估算。采用此方法的行业主要为第一产业、交通运输业、批零贸易餐饮业和社会服务业等。具体计算方法为:
1、按“营业收入”推算:
该行业非公有经济增加值=该行业全部增加值×非公有经济营业收入/该行业全部营业收入。
2、按“总产值”推算:
该行业非公有经济增加值=该行业非公有经济总产值×该行业规模以上增加值率。
3、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中非公有经济成分根据社会商品零售额来计算:则:
批零贸易餐饮业非公有经济增加值=批零贸易餐饮业增加值×非公有经济比重。
非公有经济比重=非公有经济社会商品零售额/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00%。
(三)逆推法。就是先利用详细的资料计算出某行业的公有经济,然后在某行业总量中减去公有经济即得出非公有经济的数据。具体测算方法如下:
非公有经济=各行业(规模以上)全部经济-公有经济
公有经济=国有及国有控股+集体经济+合作经济
在通常的季度统计资料中,按登记注册类型统计的10种经济类型简化为6种,即国有经济、集体经济、股份制合作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和港澳台经济和其他经济。其他经济包括联营经济、私营经济、有限责任公司经济和其他经济。为了弥补上述简化分组的不足,又将“国有及国有控股经济”单列。按照上述分组,季度非公有经济数据合并方法为:
非公有经济=各行业(规模以上)全部经济-公有经济
公有经济=国有及国有控股+集体经济+合作经济
由于各种经济成分划分过粗,因此测算结果不够精确,既可能高估,也可能低估。因为国有控股企业中非公有经济成分没有包括在非公有经济中,而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公有经济成分则包括在非公有经济中,是高估还是低估,主要看这两部分的大小比较。以规模以上工业为例(见表1),从数据上看,两者还是比较接近的,2000年以前按国有及国有控股口径计算,存在低估的成分,从2001年开始则存在着高估的问题,并且估算的误差有所扩大。随着所有制结构的调整,混合经济成分的不断增加,非公有经济成分的绝对值和比重都将进一步提高,所以这种估算误差的影响不可小视。
表1:山东省按两种口径计算的规模以上工业中非公有经济比重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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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按简化分组计算
(1) |
按年报资本金计算(2) |
两者差额
(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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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额 |
比重 |
绝对额 |
比重 |
绝对额 |
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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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541.23 |
22.0 |
620.86 |
24.2 |
79.63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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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
812.47 |
27.9 |
795.28 |
27.4 |
17.19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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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
1207.47 |
34.5 |
1035.76 |
32.3 |
171.71 |
2.2 |
(四)测算结果
综合运用以上方法,我们对1997年以来我省非公有经济增加值进行了测算,结果如下(见表2)。
表2:山东省非公有经济增加值所占比重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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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
2001年 |
2000年 |
1999年 |
199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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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值 |
比重 |
增加值 |
比重 |
增加值 |
比重 |
增加值 |
比重 |
增加值 |
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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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经济 |
3851.50 |
36.5 |
3074.61 |
32.6 |
2695.98 |
31.6 |
2380.31 |
31.1 |
1560.34 |
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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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私营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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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
2462.00 |
26.1 |
2190.03 |
25.6 |
1945.41 |
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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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公有经济核算所面临的问题
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国家统计局抛弃了原来MPS核算体系,转而实行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即SNA体系,非公有经济核算没有也无法正式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之中,多年来对非公有经济统计的定位问题一直没有解决,表现在统计工作中,主要是没有建立相应的指标体系,使得在进行非公有经济统计与核算时面临着诸多问题和具体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现行统计分类标准不适应非公有经济统计的需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社会经济成分发生了重大变化,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局面。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导致了经济类型的多元化,统计分类趋于复杂,从而导致了分类标准不统一,分类完全以企业为单位,不考虑“混合经济”多元持股企业的资本构成。各专业按登记注册类型划分为10种,即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其他企业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上述10种经济类型中,既有按所有制形式划分的,也有按财产组织形式划分的。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私营经济主要是按所有制形式划分的;其他经济则主要是按财产组织形式划分的。这种分类标准不统一,不符合对事物分类的基本要求,造成上述10种经济类型之间不完全是排它性的关系,与经济成分分类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因此难以准确划分和衡量各种所有制形式所占的份额和比重。这就是目前不能准确反映所有制构成的根源。比如国有经济的份额,主要表现在国有经济类型中,但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外商投资经济和港澳台投资经济中也有国有经济成分,应当按照上述经济类型企业中国有资本的比重来拆分、归并,形成完整的国有经济份额。在经济体制改革的早期,所有制形式比较单一,企业形势比较简单,这种分类方法中存在的问题尚不明显,但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多元持股“混合经济”的企业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数量将不断增加,比重将不断上升,上述分类标准不统一造成的问题也将更加突出。
(二)各专业现行全面统计报表制度不能满足非公有经济核算的要求。目前各行业现行统计限额标准过高是主要原因,如工业企业生产、财务等年、定报的统计范围为全部国有工业企业和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建筑业统计范围为资质等级四级及四级以上的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从我省非公有经济的构成来看,个体私营经济总体规模较大,在总量上也占有绝对地位,但大多数单个私营企业的规模及销售收入没有达到现行的统计标准。据统计,到2002年末我省城乡私营企业17.60万户,其中工业7.74万户,建筑业0.74万户,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6.28万户,而达到限额及限额以上的户数私营工业占4.5%,建筑业占15.0%,批零贸易餐饮业仅占0.4%。因此现行统计标准过高或口径不全,将大多数非公有经济企业排除在全面统计范围之外,所以进行全面统计非公有经济企业所占数量较少,其总量指标所占比重太小,不能准确反映非公有经济的发展趋势。
(三)反映非公有经济发展的统计指标还非常薄弱,尚未建立起完整的反映非公有经济发展全貌的统计制度。在现有统计报表制度无法解决全部非公有经济资料收集、汇总及分析的情况下,非公有经济资料来源只有更多地依靠工商部门统计和抽样调查两个途径。从目前操作的情况来看,存在较多问题,一是工商部门提供的个体私营、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统计表中指标多为实物量,价值指标只有总产值(营业收入)等少数总量指标,缺少反映经济效益和企业规模的指标如利润、税金、劳动者报酬、折旧、固定资产等指标;二是抽样调查还没有涵盖各行业。从目前开展的情况来看,抽样调查不仅指标较少,而且由于没有按统计指标所有制分组进行分层抽样,反映各种经济成分构成的数据并不具有代表性,在这方面目前抽样调查存在明显的局限性。从理论上讲,采用多重复合分层的分层抽样方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但前提条件是样本容量必须大,由于技术、抽样框的确定及经费等问题。目前调查队还没有力量来解决这个问题,因此,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套完整的涵盖全社会或该行业非公有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及统计报表。
(四)个体私营经济数据质量难以保证。个体私营经济存在着财务、统计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操作不规范等诸多问题,并且有相当多的个体私营企业没有财务制度,帐目不清,原始凭证缺乏。从而造成了财务、统计信息的透明度偏低,使个体私营经济数据信息不准确,数据质量难以保证。
(五)精确测算非公有经济的困难。由于上述原因,非公有经济核算面临三大困难:一是收集企业股权结构资料困难。对于多元持股的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和港澳台投资经济,要准确拆分各种经济成分的份额,首先必须掌握企业的股权结构资料。这是现行统计制度难以做到的。二是法人资本金的定性困难。从原则上讲,法人资本金的属性应由其出资者的属性决定,但由于出资者本身就可能是“混合经济”的企业,因此法人资本金属性的确定就是非常困难的。三是统计调查与资料分析上的困难。目前,除规模以上企业年报有较为详细资本金的资料外,季度和规模以下企业均没有资本金的资料。因此使核算数据不能真实反映非公有经济状况。具体见表3:
表3:非公有经济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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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在核算范围之内 |
核算中的问题 |
导致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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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资本金 |
否 |
无法确定公有与非公有的分摊比例 |
会影响非公有经济增加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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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以下股份制单位 |
是 |
注册资本金数据无法取得 |
导致增加值偏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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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 |
是 |
非公有经济建筑企业与非公有经济固定资产投资额并非一一对应的关系。 |
按投资额推算,使非公有经济增加值偏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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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运输业 |
是 |
资料较少或不全或无法统计 |
导致增加值偏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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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合资和股份制金融机构非公有部分 |
否 |
资料不易取得 |
导致增加值偏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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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住房服务 |
是 |
按房屋原值折旧额计算 |
导致增加值偏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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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住户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的房屋出租活动 |
否 |
由于情况难以掌握而无法统计 |
导致增加值偏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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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服务业个体户 |
是 |
相关指标数据不完整或缺 |
导致增加值偏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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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业户 |
否 |
无法收集 |
导致增加值偏低 |
四、解决的办法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非公有经济统计不仅在微观上考察个体、私营等企业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效益,而且更加注重从宏观上研究非公有经济的发展状况及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影响。为了适应宏观调控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管理的需要,必须切实解决非公有经济统计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建立和完善适应国情、又符合国际规则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非公有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它排除在核算体系之外,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也不符合中国国情。首先,将非公有经济核算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解决好非公有经济在统计上的定位问题;其次在定位的基础上要重新设置非公有经济指标体系。从微观和宏观上认真研究非公有经济中的数量关系,以计算非公有经济行业的增加值指标为中心,全面测算非公有经济的经营能力、企业规模和经济效益等,真正实现统计的信息监测功能。第三在机构部门分类中,要按经济成分对企业部门进一步分类,从本质上反映多种经济成分在整个国民经济运行中的作用及变化情况。
(二)法人资本金的分摊程序。法人资本金是其他法人单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是构成“混合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属性是由出资者的经济性质决定的,其所有制性质不易判断,必须采取一定的方法来加以区分。准确的拆分方法应当是按照出资关系层层向上,即向出资者追溯,并据此拆分资本金,确定法人资本金的属性。但是,考虑到这种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也可以采取简化的办法,通过典型调查或重点调查方法,即在对“混合经济”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按行业、按经济类型分别选择若干具有典型意义的或有代表性的单位,分解出法人资本金中各经济成分所占比例,以此来综合确定每一类型“混合经济”企业法人资本金中属于非公有经济部分所占的比重,并据此来拆分相应的经济指标。
(三)建立个体私营经济基础统计制度。个体私营经济是我省非公有经济的主要构成成分,所创造的增加值占全部非公有经济增加值的80%左右,但也是目前财务、统计最薄弱的环节,对此,税务、工商和统计部门应互相协调,建立一套适合个体私营经济填报的财务、统计报表,以解决个体私营经济数据不全、不准且难以取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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