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绥公路是鹤(岗)至哈(尔滨)公路的中段,全长约232km。过去由于受地方经济能力和思想解放程度的限制,这段路一直是伊春、绥化两市的制约工业、农业、矿业和旅游业发展的瓶颈,省委十届31次常委会关于公路建设“三年决战”,使得两市都备受鼓舞。伊春和绥化市深刻认识到公路建设大发展对城市发展的重要,应该抓住这大好机遇,利用好省委、省政府的政策,将伊绥公路建设列为繁荣发展地方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致富一方百姓的民心路,摆上重要日程。
据了解,为保证公路工程建设任务的实施,两市分别与省长签订了责任书,立下了公路建设责任状。为使前期工作运行速度加快,尽快使工程进入实施阶段,两市政府克服困难,多方筹措资金,超常规运作,出台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为今年伊绥公路建设局部开工做好了准备工作。
6月30日省委书记吉炳轩对交通厅批示:“黑龙江公路建设可施工的时间有限,要抓工期,认定的事情,要抓紧再抓紧”。8月7日盖如垠副省长在重点公路工程现场办公会上,就伊绥公路的局部开工问题与两市进行了具体研究、部署。伊春市、绥化市会后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都积极成立建设领导小组,细化责任、落实任务、研究措施、扎实推进。并分别由市发改委进行了重点工程立项。根据施工条件的要求,伊春成立了出口路建设指挥部,旅游线路延伸今年可开工30km;绥化成立了加宽改造建设指挥部,绥化至庆安今年原路加宽可开工34.8km。
另据介绍,伊、绥两市基本农田、林地市政府正与相关部门筹措资金办理手续;电力设施和通讯电缆迁移由相关部门负责,两市均表示完成时限为施工队伍进入工地前。
在前期运行中,伊春市政府对加快公路建设“三年决战”行动积极,推进力度大。成立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市长等领导亲自挂帅,全市各部门都列为成员单位,公路建设凡涉及到协作部门的,一律支持配合,不许讲任何条件。在财政较困难的情况下,不等、不靠、不要、不拖,积极想措施,研究解决办法十分具体。一是在征占林地、土地上,采取占地补偿与置换相结合的办法,缓解资金紧张的矛盾;二是在伊春旅游路建设期间的地税征收中除上缴国家的50%外,其余部分全部投入到旅游公路的建设中;三是在砂、石、土料场税费征收方面,除上缴国家的征收费用外河道砂石管理费、提防占用费、水资源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等地方行政收费一律免收;四是土地林地征收费用上除上缴国家和省的以外,地方土地管理费和使用费等免收;五是林地、林木补偿费及森林植被恢复费除了上缴国家和省规定的费用以外,其他费用一律免收;市政府要求电力、通讯线路拆迁相关部门对拆迁费用只收材料费和人工费,其他费用免收。
绥化市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落实意见。并迅速成立了加快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多次召开现场会,就解决好公路建设领导问题、资金问题、质量问题、合力办事问题、管理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在绥化至庆安加宽扩建工程上,细化了责任分工。市政府明确提出“哪个部门主管由那个部门负责”和“谁的境内谁负责”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