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推动我省文化产业更好、更快发展,按照省委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省委宣传部、省统计局于2007年下半年开始依据国家统计局下发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目录》,制定文化产业统计方案和制度,对2005和2006年黑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状况进行了统计。统计结果表明,近两年我省文化产业继续保持健康、稳定的发展态势,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在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需要加以解决。
一、文化产业发展状况
1、文化投入不断增加,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近年来,我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文化发展高度重视,对文化投入力度不断加大。2006年全省城镇用于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固定资产投资19.2亿元,比2004年和2005年分别增长12.3%和8.5%。国有单位用于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固定资产投资13.2亿元,比2004年和2005年分别增长91.3%和0.8%。各级财政用于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21.6亿元,比2004年和2005年分别增长33.9%和26.2%,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为2.2%,比2005年提高0.1个百分点。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百姓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不断增强。2006年,城镇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支出359.7元,比2004年和2005年分别增长25.2%和11.5%;占全年消费性支出的比重为5.4%,比2004年和2005年分别提高0.3个和0.2个百分点。
文化投入的不断增加,扩大了文化产业的发展规模,加快了文化产业的发展速度。2006年,我省共有文化产业单位5.2万个,比上年增长5.7%,增幅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其中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0.8万个,占全部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的2.8%,比2004年提高0.1个百分点。文化产业从业人员27.5万人,实现增加值88.3亿元, 比上年分别增长6.9%和10.1%(按可比价格计算), 增幅比上年分别提高1.1个和0.1个百分点;全年文化产业实现营业收入32.3亿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2.1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12.1%和20.5%;文化产业资产总计达到451.9亿元,比上年增长15.6% 。省公共图书馆新馆、大庆市教育文化中心、哈尔滨工程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等一批重要文化建设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或正在建设中。
2、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新兴行业不断涌现。伴随着文化产业总体规模的不断发展,新闻、出版发行和版权、文化艺术服务和广播电视等传统的文化产业“核心层”的比重有所下降,而由网络文化、文化休闲娱乐、其他文化服务等现代文化产业构成的“外围层”和由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销售所构成的文化产业“相关层”所占的比重有所上升,成为新的增长点。2006年,文化产业“核心层”机构达到0.8万个,从业人员10.0万人,实现增加值25.9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2.1%、5.4%和8.0%;占全部文化产业的比重分别为15.4%、36.5%和29.4%,比上年分别下降0.5个、0.5个和0.2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外围层”和“相关层”机构达到4.4万个,从业人员达到17.5万人,实现增加值62.4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6.3%、7.8%和9.4%,增幅比“核心层”分别高出4.2个、2.4个和1.4个百分点;占全部文化产业的比重分别为84.6%、63.5%和70.6%,比上年分别上升0.5个、0.5个和0.2个百分点。
我省旅游、网络等文化创意行业发展方兴未艾,动漫制作等新兴文化行业应运而生,呈迅速发展态势。2006年全省旅游文化服务业机构达到671个、从业人员1.0万人,实现增加值3.2亿元,比上一年分别增长9.3%、5.2%和23.5% ;网络文化服务机构达到78个、从业人员0.4万人,实现增加值2.1亿元,比上一年分别增长14.7%、5.2%和12.3%。动漫制作作为新兴文化行业,在我省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黑龙江动漫产业(平房)发展基地短短几年机构数量已经达到30多家,从业人员1000余人,实现年销售收入4000万元。
3、经济效益不断提升,社会效益不断增强。文化产业的发展,彰显了文化的经济地位和作用。2006年,我省文化产业人均主营业务收入11.7万元,比上年增长13.6%,人均实现增加值3.2万元,比上年增长2.2%;文化产业增加值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1%,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文化系统经济效益有所提高。2006年全省文化系统所属单位收入4.6亿元,比上年增长10.6%;增加值3.3亿元,比上年增长9.7%;占总产出的比重为73.9%,比上年提高3.2个百分点;人均实现增加值2.6万元,比上年增长8.6%。
广播电视系统经济效益明显提高。2006年广播电视系统内事业和经营收入19.3亿元,比上年增长6.9%;增加值11.1亿元,比上年增长23.6%;人均实现增加值5.1万元,比上年增长21.2%。
新闻出版系统经济效益也有显著增长。2006年新闻出版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主营业务收入49.6亿元,比上年增长20.0%;主营业务利润率达到23.0%,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人均主营业务利润1.6万元,比上年增长18.6%。实现增加值23.0亿元,比上年增长13.3%;人均实现增加值3.1万元,比上年增长8.9%。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黑龙江出版总社销售收入达到20多亿元,总资产25亿元,成为我省新闻出版业的龙头,哈尔滨和鑫包装印刷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日报印务中心年产值均达到2亿元,成为东北地区仅有的两家全国综合经济指标百强印刷企业。
近年来,文化产业的发展突出了文化的经营性、市场化,文化的宣传、教育、感召等社会影响和作用非但没有减弱,却因文化的市场化改革增强了发展动力,随着文化宣传内容、形式的不断发展和创新得到巩固和增强。
2005年和2006年,全省又涌现出一批寓教于乐、经济收益和社会影响俱佳的舞台剧目和出版、广播电视艺术精品,繁荣了社会文化,极大丰富了群众的精神生活。
文化艺术发展喜结硕果。哈尔滨话剧院创作演出的大型都市风情剧《秋天的二人转》荣获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精品提名剧目”,哈尔滨儿童艺术剧院创作演出的《秘密在脚下》荣获第五届全国优秀儿童剧展演入选剧目,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表演的京剧《廉锦枫》、《红线盗盒》、《野猪林》、《打登州》、《辛安驿》、《穆柯寨》和《绻娘》在全国少儿戏曲小梅花大赛中均荣获金奖。
广播电视发展再现辉煌。省电台的广播剧《广陵绝唱》获中国广播专家奖连续剧一等奖、《无极呼拉圈》获第三届广播娱乐节目一等奖。省电视台的《新闻夜航》获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十佳新闻栏目奖,同时被授予“荣誉新闻栏目”称号;评论《欠债咋就不还钱》、消息《王发的官司赢了》在全国新闻界年度最高奖新闻奖的评奖中分获一、二等奖,获奖数量和档次高居各省级电视台之首;少儿频道开播晚会《一起长大》获优秀少儿节目奖。
新闻出版发展捷报频传。我省有多种图书分别荣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国家图书奖、中国图书奖及提名等国家级大奖;有多种期刊获国家期刊奖提名奖、百种重点社科期刊奖和百种重点科技期刊奖,仅2006年就有610种印刷制品获国家级优质产品称号,《中华民间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推介丛书》获得首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
4、城市文化中心地位和作用日渐突出,农村文化建设发展加快。城市文化的人才、信息、技术优势使城市文化产业发展确立了中心和主体地位。2006年我省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等五个中心城市文化产业单位达到3.3万个,从业人员19.7万人,实现增加值69.6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4.9%、7.6%和9.7%,从业人员和增加值的增幅均比全省高出0.7个百分点;占整个文化产业的比重分别为62.9%、71.6%和78.8%,从业人员和增加值所占比重比上年分别上升0.4个和0.5个百分点。
通过新农村建设、“村村通”工程和“三下乡”活动的开展,加上城市文化所固有的辐射、传播、示范和带动作用,我省农村文化事业发展加快。2006年我省县(区)级广播、电视公共节目套数达到145套,制作节目4.6万小时,播出55.3万小时,比上年分别增长5.1%、23.2%和4.4%;县(区)级艺术表演团体从业人员达到1693人,比上年增加6人,其中具有高级、中级职称的分别为72人和512人,比上年分别增加11人和71人,国内演出观众人次达到267.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4.7%。乡镇文化站公用房屋建筑面积达到5.3万平方米,藏书116万册;比上年分别增长17.8%和20.8%;举办展览1351个、文艺活动3819次,下基层服务3207次,比上年分别增长14.3%、18.9% 和7.1%;实现增加值661.6万元,比上年增长0.4%。
5、经济类型多样化,内资和国有单位仍居主体地位。在文化相关政策的鼓励下,我省文化产业主体已遍及内资、港澳台投资、外商投资等多种投资形式,呈现国有、集体、个体、私营、股份制多元化发展态势。
文化产业内资、港澳台投资、外商投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共同发展。2006年全省文化产业共有内资单位7793个,比上年增长7.1%;港澳台投资单位15个,比上年增长36.4%;外商投资单位150个,比上年增长59.6%;个体经营户43837个,比上年增长5.3%。
文化产业国有、集体、股份制、私营等多种经营形式并举。2006年全省拥有文化产业国有单位3131个、集体单位431个、股份合作单位161个、国有独资企业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840个、股份有限公司141个、私营独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股份有限公司2351个。
文化产业内资单位占有绝对比重。2006年全省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中,内资单位达到0.8万个,从业人员26.4万人,比上年分别增长7.1%和7.4%,分别占97.9%和94.1%、;主营业务收入214.7亿元,资产总计379.0亿元,增加值58.1亿元, 比上年分别增长20.5%、15.6%和9.6%, 分别占89.8%、90.9%和94.4%。
文化产业公有制发展仍是主导因素。2006年全省文化产业内资单位中公有单位0.4个,从业人员9.5万人,比上年分别增长3.1%和3.7%,占文化产业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的比重分别为45.2%和50.7%;主营业务收入70.2亿元,资产总计172.3亿元,增加值28.9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20.5%、15.6%和1.8%,占文化产业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的比重分别为29.3%、41.3%和49.8%。
文化产业国有单位占据主体地位。2006年全省文化产业国有单位0.3万个,从业人员8.6万人,比上年分别增长2.5%和3.1%,占文化产业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的比重分别为39.8%和45.9%;主营业务收入62.4亿元,资产总计158.6亿元,增加值26.4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20.5%、15.6%和5.4%,占文化产业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的比重分别为26.1%、38.0%和45.4%,主要集中于新闻服务、版权服务、广播电视、文艺创作、表演及演出场所、文化保护和文化设施服务、群众文化服务、文化研究与文化社团服务和其他文化艺术服务等行业。
文化产业个体经营户成为文化产业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文化产业个体经营户在机构数量和从业人员方面都占有一定比重,成为吸纳社会人员就业,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2006年全省文化产业个体经营户达到4.4万个,从业人员8.8万人,比上年分别增长5.3%和3.4%,占文化产业的比重分别为84.6%和31.8%;主营业务收入81.7亿元,资产总计35.1亿元,增加值30.2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20.5%、15.6%和7.3%,占文化产业的比重分别为25.5%、7.8%和34.2%,主要分布于书、报、刊出版发行、音像及电子出版物出版发行、娱乐文化服务、文化产品出租与拍卖服务、相关文化产品生产、销售和文化用品销售等行业。
6、从业人员素质有所提高,文化管理进一步加强。文化产业发展,以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基本素质和文化管理水平的提高作为保障。我省文化产业人员整体素质得到了提高。2006年全省文化系统从业人员中具有高、中级职称的达到0.5万人,比上年增长5.2%;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为42.6%,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高、中级职称比重较高的依次是:文艺科研(64.3%),艺术教育业(62.7%)和图书馆业(54.7%)。广播电视系统内从业人员中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达到1.3万人,比上年增长3.5%;所占比重为59.4%,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其中省级从业人员中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比重为79.5%;地市级为69.6%;县级为48.7%。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高中级职称的0.5万人,比上年增长0.1%;所占比重为44.8%,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编辑和记者中具有高、中级职称的比重较高,为51.3%;其次是播音员和主持人,为41.3%;工程技术人员的该比重较低,为36.2%。
文化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2006年全省文化市场管理从业人员达到950人,比上年增长0.3%。其中县(区)级从业人员688人,比上年增长1.5%;占72.4%,比上年上升0.8个百分点。全省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以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侵权盗版出版物为重点,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开展了“反盗版百日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治理行动。2005和2006年全省共进行版权合同登记111份,受理版权案件234件,收缴盗版图书、软件、电子音像制品74.6万册(盒、张),有效保证了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文化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金投入不足。当前文化产业资金投入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经费投入和百姓消费性投入。2006年全省财政用于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比各省(市、区)平均水平低11.7%,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比各省(市、区)平均水平低0.3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对文化产业的投入多以消费者支出形式体现。2006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娱乐、教育、文化支出843.9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9.9%;占全年消费性支出比重为12.7%,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279.7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8.3%;占农村居民人均全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0.7%,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1个百分点。
2、发展水平落后于全国。我省文化产业保持稳定发展,但与全国相比还存在着经济总量较小,增长速度不快,经济效能不高等问题。2006年全省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为1.5%,虽与全国不相上下,但实现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4%,比全国低1.1个百分点;对全省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比全国低2.4个百分点;增加值增长速度比全国低7.0个百分点。文化产业从业人员人均文化产业增加值比全国低28.9%。
3、农村文化发展水平相对落后。2006年我省乡村人口达1777.7万人,占总人口的46.5%,但是受经济状况、人才资源和地理交通等条件限制,农村文化产业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城市,农村群众文化生活单调贫乏。
一是农村文化投入少。2006年全省乡镇文化站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共计1097.3万元,只占全省文化系统单位的2.6%;全省农村居民人均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279.7元,只比上年增长1.0%,比城镇居民增幅低4.2个百分点;占农村居民人均全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0.7%,比城镇居民低2.0个百分点。
二是农村文化机构和人员少。我省具备一定规模和水平的文化艺术团体和场所几乎全部坐落于大中城市,农村仅为单一的文化站,且存在着规模小、尚未普及,人员少、力量弱的问题。2006年全省乡镇文化站762个,普及率为84.1%;从业人员995人,只占全省文化系统文化及相关产业的7.9%,其中有高、中级职称的只占5.5%,比全省文化系统从业人员低37.1个百分点;从业人员人均人员支出0.6万元,仅为全省文化系统的37.1%。
三是农村文化装备水平差,文化活动少。2006年全省农村广播人口覆盖率为97.6%、电视人口覆盖率为98.2%,比全省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低0.9个和0.5个百分点;受此影响,农村有线电视入户率为23.8%,比全省平均水平低5.2个百分点。2006年全省乡镇文化站年末固定资产原值只占全省文化部门全部文化及相关产业单位的1.2%,组织文化活动和举办训练班数量分别比市县少28.7%和50.0%;全省艺术表演团体到农村演出场次和农村观众数量分别比城镇少50.0%和54.0%。
4、行业间和部门间发展存在较大差距。从行业来看,我省文化产业九大行业发展水平有高有低,差距较大。2006年全省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网络文化服务、其他文化服务的人均增加值较高,分别达到6.0万元、5.2万元和4.7万元;新闻服务业人均增加值最低,仅为0.3万元。
从传统的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和文化部门来看,文化系统更多的依靠政府投入,自我发展能力较弱。2006年我省文化系统人均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2.6万元,仅为广播电视系统的51.0%;文化(文物)机构人均事业、经营收入为0.3万元,仅为新闻出版系统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人均主营业务收入的4.0%。文化系统文化(文物)机构财政拨款收入为4.1亿元,比广播电视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多36.0%;占全部收入的比重为87.8%,比广播电视系统行政事业单位高出73.8个百分点。
三、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1、加快经济发展,加大文化产业投入力度。经济发展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我省经济基础相对薄弱,财政和百姓收入水平偏低,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投入力度不够。2006年,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性收入386.8亿元,比各省(市、区)平均水平低34.5%;比上年增长21.6%,比各省(市、区)增幅低1.4个百分点,在全国均处于中下游水平;全省人均财政一般预算性收入为1012.3元,比各省(市、区)平均水平低27.5%。2006年我省职工平均工资收入1.7万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1.4%,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列倒数第4位;比上年增长14.2%,比全国增幅低0.2个百分点,在全国处于中下游水平。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9182.3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1.9%;比上年增长11.0%,增幅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1个百分点,在全国均处于下游水平。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552.4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0%。只有大力发展经济,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速度和效益,才能扩大对文化产业投入,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充分的物质支撑和技术保证。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文化制造服务业。我省是全国传统重工业基地,经济结构不尽合理。2006年全省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高达54.4%,比全国高出5.5个百分点;而包括众多文化娱乐服务活动的第三产业的比重为33.7%,比全国低5.6个百分点。2006年我省全部国有及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采矿业实现增加值1645.8亿元,占第二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48.9%,比全国高出30.5个百分点;包括文化产品、设备及相关产品制造的制造业实现增加值713.7亿元,占第二产业增加值的27.8%,比全国高出2.1个百分点,但文化产品、设备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并非我省优势。2006年我省全部国有及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机制纸及纸板、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登记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的增加值为22.8亿元,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3%;机制纸及纸板、微型电子计算机、彩色电视机产量分别为64.9万吨、3.4万台和0.6万台,分别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9.1%、1.1%和0.2%。
有关研究成果表明,文化产业中制造业对国民经济具有较大影响,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业对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更为显著。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业创造一元的增加值,会拉动国民经济各部门创造2.2元的产品和服务;其中文化产品制造业创造一元的增加值,将带动全社会创造1.2元的产品和服务。因此从优化产业结构,增强文化产业和整体经济实力出发,我省需要大力发展文化制造、服务业。
3、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产业,不断丰富农村精神文化生活。农村文化产业发展明显落后于城镇是长期经济、社会共同发展的结果,是城乡“二元”经济特征在文化发展中的体现。发展农村文化产业,丰富农村精神文化生活,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差距应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断加大对农村文化产业的投入,提高农村文化设施装备水平,努力提高农村文化工作者的生活待遇,鼓励更多的专业文艺人才深入和扎根农村。一是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乡镇文化站建设,做好乡镇文化站新建、改建、扩建工作,使文化站覆盖全省所有乡镇,并进一步提高设施装备水平。二是通过“村村通”工程的普及与延伸,加强农村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广播电视人口覆盖水平和收听、收视水平,丰富广大农村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三是开展经常性的送文化下乡活动,更多地组织专业文艺团体深入农村演出 ,演出内容和形式要贴近农村生活、深受广大农民欢迎、为广大农民所喜闻乐见。四是调动广大农民投身和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充分开放和利用农村文化设施,挖掘农村文化人才,组织农民更多地开展自娱自乐、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
4、积极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全面提升文化产业创新发展能力。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文化行业、部门和单位既是文化活动的经营者,也是文化市场的管理者,在文化经营、管理方面依然处于垄断地位或具有竞争优势,可以轻易获取经济利益;而另一些文化行业部门和单位对文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不适应,经济效益低下,自我生存、发展能力较弱。近两年我省加大文化体制改革力度,将哈尔滨、大庆、鸡西三市,省图书馆、省杂技团、省电影公司等九个单位作为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推动文化单位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收到了初步成效。我省要进一步提高文化的市场化水平,理顺和完善文化领域行政管理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市场体系,采取分类指导形式推动文化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文化管理部门应由“办文化”向“管文化”、管理重点由“系统内”向“系统外”转变,做到职能、产权、责任清晰,政、事、企分开,强化文化市场管理。其他文化企事业单位要区别对待,有保有放,即公益性企事业要采取全额或差额预算管理模式,其余文化企事业单位采取自收自支或企业化管理模式,放开经营。同时要逐步打破文化的部门和行业垄断,降低文化准入门槛,鼓励国内外公司企业、民间团体和个人以多种形式投资和从事文化产业活动;要建立和合理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扶持珍稀文化艺术形式、公益文化艺术事业和有发展前景的文化企事业单位从事社会文化活动,各级图书馆、博物馆要逐步实现对公众免费开放;要采取出租、出售、转让等形式,盘活文化单位资产,并在改革中加强监管,使文化产业单位资产保值增值,经营状况朝好的方向转变。文化产业单位要更新观念,主动迎合市场需要,不断提高文化创新、发展能力,在市场竞争中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5、充分挖掘文化资源,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我省旅游文化资源丰富。我省地处祖国东北边陲,属寒温带大陆性气候,冬季寒冷,年平均气温-4℃—4℃。这在一定程度上束缚和影响了历史文化的传播、普及和发展,也铸就了历史文化积淀不够深厚,文化基础弱小的发展现实。但冬长夏短、日温差大、多冰雪的自然气候条件,适合我省发展避暑休闲、冰雪旅游文化。我省森林面积2007.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43.6%,多森林、与俄罗斯接壤等自然地理条件,有利于发展旅游观光、异域民族风情文化。我省有少数民族51个,少数民族人口165.7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4.3%,是全国少数民族和人口数量较多的省份之一,各民族都有本民族悠久的传统文化,可以用来丰富和发展北方民族文化艺术。我省境内还有众多金源文化、渤海文化、女真文化和清文化遗址,有待进一步挖掘和利用。
我省旅游文化发展应抓好交通、食宿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强资源整合和管理,牢牢抓住冰雪旅游文化和对俄旅游文化,充分利用好森林、湿地、江河等旅游资源,大力开发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积极发展农家游。应以哈尔滨为中心,以点连线、以线带面,形成辐射和覆盖全省的旅游网络,把旅游文化做大做强。
我省文化人才资源丰富。2006年全省共培养高等和中等文艺术毕业生1.0万人,比上年增长30.6%,先后向全国输送了大批优秀文艺人才,涌现出一批国内知名的艺术家和演艺人员。我省可以借助这一优势,加强对外宣传,增进与国内外的文化艺术交流,不断提升和扩大我省在中外文化发展中的地位和影响,加速“黑土文化”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