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行业动态
龙江省情
绿色农业
新闻中心
统计出版
统计数据
统计教育
经济分析
互动咨询
统计法制
部门统计
统计解读
市县观察
办事指南
组织机构
搜 索: 标题 全文
 
哈市医保中心:医保学生儿童可申请报销

来源:    日期:2008-1-24 0:00:00

黑龙江新闻网讯 记者从哈市劳动部门获悉,去年哈市学生儿童参保时间较晚,错过了去年享受待遇时间。近日,哈市劳动保障局医保中心作出规定:参保学生儿童在2007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家长可在今年2月18日至3月14日申报报销。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