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行业动态
龙江省情
绿色农业
新闻中心
统计出版
统计数据
统计教育
经济分析
互动咨询
统计法制
部门统计
统计解读
市县观察
办事指南
组织机构
搜 索: 标题 全文
 
2006年末全国乡村医疗卫生状况

来源:    日期:2008-4-1 0:00:00

  根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汇总结果,2006年末,全国34756个乡镇中,共有医院、卫生院6.8万个,有医院、卫生院的乡镇达到98.8%。全国63.6万个村中,共有卫生室70.2万个,有卫生室的村占74.3%;持行医资格证书的医生102.4万人,有持行医资格证书医生的村占76.1%;持行医资格证书的接生员13.4万人,有持行医资格证书接生员的村占16.3%。各地区医疗卫生条件存在差异。

 

  一、各省间医疗卫生建设差距较大

 

 从医院、卫生院床位数看,2006年末,全国乡镇每万人拥有医院、卫生院床位17.3张。每万人拥有医院、卫生院床位20张以上的有10个省份,其中,上海乡镇每万人拥有床位最多,达到44.7张,是最少的贵州的4.5倍。从医生数看,2006年末,全国乡镇每万人拥有医生14人。每万人拥有医生20人以上的有4个省份,其中,上海乡镇每万人拥有医生最多,达到28.5人,是最少的贵州的3.5倍。从村卫生室建设情况看,2006年末,有卫生室的村比例超过80%的有15个省份,其中,江苏最高达到92.8%60%-80%的省份有12个,分别是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吉林、山东、湖南、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浙江、海南、西藏、新疆建有村卫生室的比例不到60%。从有持行医资格证书医生的村比例看,2006年末,有持行医资格证书医生的村比例超过80%的有16个省份,其中,辽宁比例最高达到96.2%60%-80%的省份有10个,分别是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山东、湖南、四川、陕西、甘肃、青海;浙江、海南、贵州、西藏、新疆40%以上的村内没有合格的医生。从有持行医资格证书接生员的村比例看,2006年末,有持行医资格证书接生员的村比例在20%以上的有13个省份,其中,云南比例最高达到50.7%。从就医的方便程度看,2006年末,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7个省份超过60%的村在3公里范围内有医院、卫生院。

 

  二、平原地区医疗卫生建设优于丘陵和山区

 

  从医院、卫生院床位数看,2006年末,平原地区的乡镇每万人拥有医院、卫生院床位20.1张,比丘陵、山区分别高24.6%37.4%。从医生数看,2006年末,平原地区的乡镇每万人拥有医生16.3人,比丘陵、山区分别高26.6%36.1%。从村卫生室建设情况看,2006年末,平原地区有卫生室的村达到81.5%,比丘陵、山区分别高4.918.4个百分点。从有持行医资格证书医生的村比例看,2006年末,平原地区有持行医资格证书医生的村达到82.7%,比丘陵、山区分别高2.718.7个百分点。从就医的方便程度看,2006年末,平原地区62.6%的村在3公里范围内有医院、卫生院,这一比例比丘陵、山区分别高11.329个百分点。

 

  三、少数民族地区医疗卫生建设有待改善

 

  从有医院、卫生院的乡镇比例看,2006年末,少数民族乡镇有医院、卫生院的达到97.3%,比非少数民族乡镇低1.7个百分点。从医院、卫生院床位数看,2006年末,少数民族乡镇每万人拥有医院、卫生院床位13.4张,比非少数民族乡镇低23.6%。从医生数看,2006年末,少数民族乡镇每万人拥有医生11人,比非少数民族乡镇低22.6%。从村卫生室建设情况看,2006年末,少数民族聚居村只有58.8%的村有卫生室,比非少数民族聚居村低17.6个百分点。从有持行医资格证书医生的村比例看,2006年末,少数民族聚居村有持行医资格证书医生的村为55.7%,比非少数民族聚居村低23个百分点。从就医的方便程度看,2006年末,仅有34.2%的少数民族聚居村在3公里范围内有医院、卫生院,比非少数民族聚居村低18.1个百分点。

 

  注:乡镇人口2006年末公安部门户籍人口。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