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龄化是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人口发展达到一定阶段后的产物,它标志着经济、文化、卫生和社会安定的水平。人口老龄化也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历史过程。因此,我们在看到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和社会积极和有利一面的同时,还应当看到它消极和不利的一面:即人口老龄化将会对社会保障体系带来巨大冲击。对此我们必须未雨绸缪,认真分析人口老龄化的演变特征及对社会保障体系的影响程度,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提供参考依据。
一、我市人口老龄化的现状、特点
所谓人口老龄化,是指老年人在总人口中的相对比例上升,按国际通行的标准,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或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超过10%和7%,即可看作是达到了人口老龄化。
(一)我市人口老龄化的现状
2007年我市人口抽样调查中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约占总人口的9.62%。从1990年到2007年,我市老年人口系数由3.31%上升到9.62%;老少比由12.34%上升到85.82%。这些指标都表明我市人口年龄构成类型已完成了从年轻型、成年型到老年型的转变,呈现人口老龄化。具体演变进程(见下表):
我市历次人口普查及2007年人口抽样调查
年龄结构的变化情况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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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年份 |
0—14岁 |
15—64岁 |
65岁以上 |
老少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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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 |
26.82 |
69.87 |
3.31 |
1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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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 |
19.05 |
75.74 |
5.21 |
27.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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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
15.08 |
74.50 |
8.53 |
5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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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
11.21 |
79.17 |
9.62 |
85.82 |
(二)我市人口老龄化的特点
1、老年人口数量大,增长速度快。我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9.62%,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高4.41个百分点。显然,我市老年人口增长不仅绝对量大,增长速度远远快于总人口的增长速度。
2、中龄组的老年人口比例有所增加。国际上通常以65~69岁(低龄组)、70~79岁(中龄组)、80岁及以上(高龄组)人群占老年人口的比例来反映老年人口年龄结构状况。2007年人口抽样调查显示,我市老年人口的低龄、中龄和高龄组的比例分别为42.24%、46.43%、11.33%,其中中龄组所占老年人口的比例最高。中龄组的老年人口比例增加,一方面体现了社会文明进步以及平均预期寿命的延长;另一方面则对今后的社会服务、福利设施规模、结构及分布等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
3、城镇老年人口多且老龄化程度高。由于经济条件、生育水平等方面存在差别,使城镇与农村之间的老龄化进程呈现出不同步现象。2007年我市城镇、农村的65岁及以上人口比例分别为8.46%和6.08%。显然,城镇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农村。因此,不但要加快城镇老年人口的养老、医疗、照料服务等基本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而且更要重视和提高改善农村老年人口的社会保障状况。
4、老年人口身体健康状况令人担忧。2007年人口抽样调查结果表明:在被调查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中,身体健康和基本健康的占79.52%,不能正常工作或生活不能自理的占16.28%,随着老年化进程的加快,老年人对健康状况的自我评价越来越低,尤其是农村老年人口的健康状况更令人担忧,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关注。
5、单身老年人口性别差异较大。据我市2007年老年人口调查数据看,65岁及以上的单身老人占老年人口的28.13%。基于两个原因:一是由于传统习惯,夫妻两人中绝大多数的丈夫年龄比妻子大,加之女性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比男性长,导致多数丈夫比妻子早逝;二是老年妇女的再婚率较低,不少老年妇女丧偶后寡居。
二、城乡老年人口的养老方式及存在蔽端
目前,我市老年人口的养老方式与全国一样,除城镇职工基本上被纳入社会养老保障的网络外,绝大多数老年人口仍然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尤其是在农村仍然把家庭作为养老保障的主要形式,即以个人终身劳动积累为基础,在家庭内部进行代际交换的“反哺式”养老。老年人口的生活来源主要依靠自己劳动和家庭其他成员供给。2007年调查资料显示,我市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中,由家庭其他成员供养的占44.2%,其中依靠劳动收入的占9.22%,享受社保占37.62%,享受低保占22.24%。老年人口随着年龄的上升,劳动能力逐渐丧失,生活来源依靠劳动收入的比例逐步下降,而由家庭其他成员供养的比例逐步上升,70岁是农村老年人口经济来源转折期,70岁以前多数靠自身劳动,70岁以后主要靠家庭其他员成养。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的思想观念转变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家庭养老方式受到冲击,主要表现在:
一是家庭规模缩小、家庭功能弱化。2006年统计年鉴结果表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市家庭户的规模较1990年进一步缩小,户规模继续向小型化发展。1990年到2000年之间,家庭户规模从3.61人/户降到3.19人/户,到2006年平均家庭户规模降到2.97人/户。20 世纪70 、80年代开始实行的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使中国人口增长得到了极大的控制。农村家庭中独生子女户越来越多,这样将会使得家庭供养资源减少,而子女养老的人均负担却是成倍增长。将来,一对夫妻要赡养四个老人,抚养一个或两个小孩将会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很显然,在这样的家庭人口结构下,一旦老人生病后,庞大的医药、护理和营养费用无人分担,只能由独生子女一个人扛着,他们要面临着经济和精力的双重压力。
二是人口流动加快、代际倾斜严重。现代社会人口流动越来越快,大量农村的年轻人进城打工。迫于岗位的竞争压力,忙于工作和事业,使他们无暇顾及老父和老母。另外,农村青壮年大批涌向沿海发达地区,而家里只留下妇女、小孩与老人。妇女一方面照顾小孩,一方面还要承担繁重的体力活,很难保证对老年人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及时性和连续性。
三是老年人平均寿命延长,患病率、伤残率上升,自理能力下降。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寿命也在不断延长。同时,随着年龄增长(特别是超过75岁之后),老年人口健康状况有所恶化,患病率、伤残率会上升,自理能力下降,将更多地需要日常护理、生活照料和社会服务。这一切必将加大家庭的负担,也必将导致年轻人消极拒养老人情绪的增加。
四是农村落后的医疗条件与老年人增多对照料的依赖以及医疗需求增长的矛盾日益突出。
总之,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家庭户规模不断缩小,家庭向小型化方向发展,家庭老年抚养比不断上升,老年人口抚养支出加大,这都说明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因此,解决和缓解我市养老的重点必须要用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体制来替代。
三、建立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制的思考
我市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只有辩证看待,积极应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重点关注农村老年人口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条件,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2007年我市老年人口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比例分别为28.32%、27.37%,由此可见,我市的城市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已初步建立,但还没有完全覆盖,必须大力发展和规范涵盖全社会(包括农村人口)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城乡人口病有所医,不会“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一)建立农村社会型养老保障机制
解决农民养老之忧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工程,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但是,这项工作刚刚起步,覆盖面还很低,因此,要从农村实际情况出发,通过制度创新,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探索出一条由传统的家庭养老转变为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并举,到最终实现社会养老的新路子。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要大力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人的生老病死是谁也无法回避的现实。根据农村养老的现状和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推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势在必行。模式的选择要以本身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为目的,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实行分地区、分项目、分重点进行,最终达到完全覆盖。资金的筹措本着“财政补一点、集体出一点、个人交一点”的原则筹集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根据农村人口的现状特征,针对不同的人群,制定不同的农村养老保险交费方法和支付方法,以调动地方政府和广大农民参与的积极性。由此将家庭养老的单一赡养方式向家庭养老与社会共同赡养的方式转变,由传统的家庭养老转变为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并举,到最终实现社会养老。
二是要继续提倡“五保”制度和建立计划生育保险养老方式。一方面对农村“三无”老人(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子女依靠),继续完善以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为内容的“五保”供养制度。另一方面,对于遵守国家生育政策而形成的独生子(女)户、双女户,推行由个人出资和政府奖励资金相结合的计划生育养老保险的养老方式,由养儿防老走向投保养老。
三是加快构建社区养老服务平台,缓解政府与家庭的养老压力,促使家庭养老社会化。社区养老既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又补充了家庭结构变化后单纯由家庭养老的不足,具有独特的优势。政府在给予土地、资金等方面的扶持和优惠的同时鼓励社会参与,创办一些适合农村乡情的非营利性的养老院、托老院、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医疗保健中心等服务机构,可以使老年人在家门口享受到“养、医、乐、学”,同时可以动员低龄老年人参加社区养老助老活动,为高龄老人或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帮助,发挥老有所为的作用。
(二)完善城市养老保障机制
1、尽快建立小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小城镇职工具有亦工亦农的特点,他们有土地保障,又有工资收入,具有缴纳保险金的能力。但小城镇企业的发展具有不稳定性,难以做到连续缴费十五年以上,所以,应实行低缴费率、低待遇水平、工龄可以累计计算的小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当前,需要在认真总结沿海地区小城镇企业养老保险做法的基础上,制定统一政策,加以规范,逐步扩大覆盖面。
2、要扩大城镇社会养老保障覆盖面。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是老年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但从我市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城市企业和职工在投保上的经济承受能力有限,再加上不少职工和企业对社会保险尚缺乏足够认识,所以把个、私经济纳入养老覆盖面统筹范围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此外对于无固定职业者,也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吸纳他们到养老保障队伍中来,以提高社会养老的社会化程度,真正让他们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资金保障机制。一是加快公共财政改革步伐,增加财政的社会保障投入。二是依法划转部分国有资产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三是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并提高征缴率。四是逐步健全社会保障法规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法律意识,对于一些特殊行业和企业实行强制性保险。五是建立基金管理公司,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应该让更多的养老保险基金在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下进入证券市场,改变过去养老保险基金只能投资于政府公债、存入国家银行获取利息,实际收益率不高的局面。六是加快商业养老保险公司的建设。国家独立支撑的养老保险体系转化为由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共同承担已成为政府必然的选择。
4、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推进老龄产业的发展。由于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加,其带来的消费市场需求也不断增长,从而形成新的产业,它包括所有与老年人口物质和精神以及其他特殊需求的商品生产和服务。大力发展老龄产业,是解决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手段。在政策主导上,通过研究和制定相关政策,把老龄产业作为老龄社会发展经济的一个重要增长点,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老年人口对老年设施、产品、服务、娱乐、生活等多方面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