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9月,黑龙江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7.0 %。其中城市上涨6.4%,农村上涨8.7%。翘尾因素影响5.6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影响1.4个百分点。
一、居民消费价格变动的主要特点
(一)1—9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回落
1—9月份黑龙江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上涨7.0%,总体走势呈现先扬后抑的趋势。1—3月份涨幅逐步加大,与上年同期相比,1月份上涨8.3%、2月份上涨8.8%、3月份达到最高峰上涨9.5%,创10年来月度涨幅新高。进入4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开始逐步回落,体现出下行走势,9月份消费价格指数回落至3.7%。
(二)八大类价格“七升一降”
在统计调查的八个商品和服务大类中,食品和居住两大类价格涨幅最大,价格上涨的结构性特征较为明显,食品价格上涨引领价格总水平上涨的格局仍未有改变。1—9月份与上年同期相比,食品上涨15.9%,推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5.3个百分点,影响程度达75.7%;居住价格上涨5.0%,是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另一个主要因素,拉动总水平上涨0.7个百分点;烟酒及用品、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4.1%、3.2%、4.8%、0.7%和0.1%,衣着价格下降0.6%。扣除食品和能源后的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7%。
(三)居民消费价格农村涨幅高于城市
1—9月份,黑龙江省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8.7%,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6.4%,农村涨幅高于城市2.3个百分点。
(四)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在全国位次居中
1—9月份,黑龙江省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和全国平均涨幅(7.0%)持平,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位居第16位。从东北三省来看,辽宁涨幅6.2%,吉林涨幅6.3%,分别比黑龙江省低0.8个百分点和0.7个百分点。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居前5位的省有青海、宁夏、新疆、贵州、甘肃。天津、四川、福建居民消费价格涨幅相对较低,分别为5.9%、5.9%、5.6%。
二、影响居民消费价格变动的主要因素
1—9月份黑龙江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上涨7.0%,除食品上涨较多外,其他类别价格均在安全范围。如:非食品价格上涨2.2%,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9%,工业品价格上涨2.3%,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指数上涨1.7%。
(一)食品价格高位运行仍是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要因素
1—9月份,食品价格在延续去年下半年的涨势背景下,加之今年的新涨价因素,致使食品类价格上涨15.9%,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5.3个百分点。食品类中的16个中类均呈上涨态势,其中淀粉、干豆及豆制品、油脂、肉禽及其制品、水产品、奶制品及在外用膳等价格涨势明显。
干豆类及豆制品价格及油脂类价格分别比去年同期累计上涨46.3%和45.8%,涨幅居食品类中各类的前两位。主要原因是今年以来,受全球大豆供给偏紧的影响,大豆期价上涨,同时去年国内大豆主产区受旱灾影响严重,产量明显减少,进一步导致大豆供给偏紧,使得大豆及豆制品价格和油脂的价格全线大幅上扬。其中,干豆上涨35.4%,豆制品上涨49.3%,食用植物油上涨44.9%,植物油制品上涨45.0%。
肉禽及其制品类价格上涨28.5%。其中:猪肉上涨31.1%;牛肉上涨40.3%,羊肉上涨28.9%;畜肉副产品上涨29.4%。由于猪肉价格去年翘尾因素影响还没消退,同比增幅依然较高。水产品类受运输费、人工费价格不断上涨影响,价格也大幅上涨,涨幅比去年同期高11.5个百分点。
受粮食,油脂价格上涨的拉动,主食、炒菜、地方小吃价格也比上年同期上涨6.5%、16.8%和12.7%。
从环比情况来看,持续上涨了10个月的食品类价格,于今年4月份由升转降,3月份下降2.3%,5月份继续下降0.4%,6、7、8、9月份降幅有所扩大,分别下降1.0%、1.4%、2.5%和2.2%。
(二)翘尾因素逐步减弱是消费价格稳步回落的重要因素
2008年上半年黑龙江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是2007年价格上涨所带来的翘尾因素导致,从5月份后翘尾因素逐步减弱,因此到了9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回落至4.1%。
(三)受全球经济形势的影响
粮食价格的普涨、石油价格大幅上扬以及美国次贷危机,经济预期下滑,美元贬值的预期上升,由美元贬值所造成的国际初级产品的价格上升等因素,也直接和间接地影响到黑龙江省的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
三、居民消费价格趋势预测
(一)粮食价格将继续保持平稳,价格总水平的上涨压力将得到缓解
全国粮食丰产丰收已基本成定局,黑龙江粮食产量有望创历史最高水平。另外随着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力度的进一步加大,以及控制粮食出口、临时价格干预等宏观调控措施的实施,粮食价格在高位运行基础上的稳定态势有望保持,粮食价格的稳定将使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压力大大缓解。
(二)翘尾因素对下半年价格的影响将继续减弱
从前三个季度情况来看,黑龙江省居民消费价格7.0%的涨幅中,新涨价因素为1.4个百分点,占20%,翘尾因素为5.6个百分点,占80%,翘尾因素对物价总水平的上涨起到重要的拉动作用。从全年情况看,各月的翘尾因素基本呈前高后低的态势,四季度翘尾影响将逐渐减弱。
(三)基础性产品供应偏紧,价格将仍呈上涨之势
目前,国内石油、钢铁、煤炭等资源性产品以及玉米、大豆等农副产品仍呈现供应偏紧的状况,且短时期内不会得到缓解。这些基础性产品价格的持续上扬,增加了国内企业生产成本,必将推动相关产品价格上涨。
(四)工业品出厂价格上涨向消费领域的传导效应将逐步显现
今年以来,全省工业品出厂价格持续上涨且涨幅不断扩大,9月份涨幅达15.6%。1—9月份比上年同期上涨19.8个百分点,比居民消费价格涨幅高12.8个百分点。上游产品价格的过快上涨,会在一段时间后向下游产品和最终消费品价格传导,对物价产生成本推动的压力。
在政府宏观调控措施得当,不出现重大的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的情况下,预计四季度黑龙江省居民消费价格将平稳回落,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将在106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