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作为国际通商口岸,已有百年历史。绥芬河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与俄罗斯联邦滨海边疆区接壤,边境线长27.5公里,是中国通往日本海的最大陆路贸易口岸。绥芬河是东北铁路主干线滨绥线和国家三级公路301国道的起点。市区有1条铁路、2条公路与俄罗斯相通。每天有多次列车和汽车来往于国内外。绥芬河距俄罗斯对应口岸波格拉尼奇内16公里,距俄远东最大的港口城市海参崴(符拉迪沃斯托克)210公里,距俄远东自由经济区纳霍德卡270公里,通过绥芬河口岸,经由俄罗斯海参崴、纳霍德卡海港,可直达日本、韩国、美国、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全市辖区面积460平方公里,人口10万。1992年被国务院批准为首批沿边扩大开放城市。1999年6月经中俄两国政府外交换文,设立绥芬河中俄互市贸易区。2001年12月,被国务院批准为黑龙江省唯一的进口原木加工锯材出口试点口岸,加工贸易项下的锯材出口不受配额限制。
2007年,黑龙江省统计局公布2006年全省66个县(市)的县域社会经济监测考核结果,绥芬河市以绝对优势稳居榜首。这是该市连续四年蝉联全省“十强县”第一名。
统计报表显示,2006年绥芬河市县域经济考核的人均生产总值是全省“十强县”平均水平的3.1倍;生产总值发展速度比全省“十强县”平均水平快27.4个百分点;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高于“十强县”平均水平19.6个百分点;进出口总额是“十强县”平均水平的6.1倍;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比“十强县”平均水平高1413元和5046元;城乡居民人均年储蓄存款余额是“十强县”的5.9倍;人均用电量是“十强县”的3.7倍;每万人在校中学生数是“十强县”的1.9倍。
数字的增长是绥芬河市取得成绩的证明,人民日益丰富的生活也是生活水平提高的显著标志。汽车、电脑和高档消费品的人均拥有量都占全省的前列。
在过去的几年里,绥芬河市逐渐克服了城市发展空间不足、通道瓶颈制约、金融授信额度低、项目资金紧张,国内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以及俄罗斯政策调整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各项工作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局面。